光大实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光大集团党委对朱慧民、黄智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处分决定发表时间:2021-03-19 18:48 日前,光大实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光大集团党委对朱慧民、黄智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处分决定。 光大实业党委坚决拥护光大集团党委对朱慧民、黄智洋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黑龙江省监委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光大集团工作部署,深刻汲取朱慧民、黄智洋案件教训,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光大实业党委认为,朱慧民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信仰、背离初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得无厌、肆无忌惮,将贷款审批、投融资等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利益输送,把国企当私人领地,以企养家;失责弃守、擅权妄为,任意挥霍国有资产,违纪违法行为涉及区域广、时间跨度长、关联企业多,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严重败坏党员干部形象,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是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交织的典型,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不守底线,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黄智洋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隐瞒事实、欺骗组织;任职纪委书记期间,执纪违纪、知法犯法,将手中权力作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为不法商人充当掮客,大搞权钱交易,从中收取好处,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肃查处朱慧民、黄智洋案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充分彰显了光大集团党委、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强意志,光大实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坚决拥护。 光大实业党委认为,朱慧民、黄智洋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光大实业党委及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要以案为鉴,警示警醒。会议要求,光大实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筑牢思想的“防火墙”;要对党绝对忠诚,校准行动的“指南针”;要树立严格的法纪观念,明确言行的“边界线”;要坚守制度红线,慎用权力的“指挥棒”。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标本兼治。把以案促改与落实“一岗双责”结合起来;把以案促改与风险防控结合起来;把以案促改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以案促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强化对权利运行和“关键少数”的监督。以案促治,修复政治生态,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成效。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